全市现有初中55所,在校生8.8万人,小学212所,在校生16.9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1万人,小学4.8万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28.4%;初中2.3万人,占全市初中学生总数的26.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形成集团化、联盟办学31例。
二、2015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严格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严格招生计划和程序。
(一)“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
2015年,我市市内城区“幼升小”首次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报名注册、划片就近入学模式。即适龄儿童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各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呼和浩特市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办法》、招生计划和本区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会同房产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对家长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验,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完成本地区划片就近入学工作,并在网上公示招生结果。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教育局根据“两为主”(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安排其入学。我市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因部分片区入学压力较大、优质资源不足,还采用了多校划片,利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既满足了就近入学需求,又减少了优质学校的入学压力。
2015年我市市区共有19448名适龄儿童进行了网上注册及信息采集,其中符合入学政策的19426人,全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二)“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
我市“小升初”招生采取公办学校电脑派位与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录取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将热点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了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每个学生都有5—6个入学志愿,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可依据志愿派入其他学校。同时要求各学校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班主任和学生名单分班结果。
2015年我市“小升初”电脑派位巩固率达到88.7%,比往年60%的巩固率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极大地扭转了初中择校的不良社会风气。
(三)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压力依然很大。户籍政策的逐步放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发展与人口重心的转移加大了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压力。
2.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还不能完全满足老百姓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2016年呼和浩特市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市在延续2015年招生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择校热”、“学区房”等热点、焦点问题,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进行完善。
(一)继续推动实施学区制办学
组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的办学模式,将好的教育资源充分释放出来。
(二)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015年,我市启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和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先行在赛罕区区域内条件成熟的学校间开展校长交流。2016年,我市将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教师、校长区域内合理流动,促进设施设备、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区域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三)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旗县区层面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制度,确保2016年我市新城区、玉泉区、托县、武川县通过自治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四)继续实行“分招”政策
继续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充分调动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
(五)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功能,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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