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全面二孩”,发展学前教育,看似压力很大,但如果用社会治理思维和“供给侧”理念分析问题,不仅能将压力转化为吸引社会力量主动办园的动力,也能抓住契机推动学前教育大发展。
社会治理思维的核心,就是政府依法干自己该做的事情,做“有限政府”,不用泛行政化的思维大包大揽地去办社会事业,而是要站在监管者的立场,把思路放在想办法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上,放在释放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的能力上,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平等地有规则地依法公开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要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政府就必须依法依规办事,厘清自己的社会职责,要依法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责权利关系。当我们用这样的理念看教育发展时,社会治理理念就自然会转化成教育治理理念,而不再用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管理理念来思考解决教育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这样,我们解决教育问题的胸怀就会开阔,眼界就会提升,途径就会开放而多样化。
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要发展好教育,光靠政府办学,显然力量不足。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走好教育治理的路子,用开放办学的政策释放各方面的办学资源,才能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要。在这方面,私立学校的长期存在也证明,用供给侧理念解决教育问题,是教育发展的客观之需,而非主观设想。从我们的教育发展看,主要矛盾不是学习需求不足的问题,而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且供给不足的问题。
学前教育问题也是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既然是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就应该顺水推舟,除了增加政府供给教育资源外,还要主动开放办学思路,制定有利于社会力量平等参与教育资源供给的法规和政策,吸引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个人、集体和企事业单位办园。这样做,不仅会解决公办幼儿园规模不足的现实问题,而且会借此契机加快学前教育的普及。
开放办园的前提是有办园标准。有了标准,教育监管者依法监管,开放办园就会变成有序办园和有质量的办园过程。教育部已经于2012年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等文件。今年,教育部还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修订的原因就是为了适应学前教育规模扩大的现实需要,满足更多幼儿入园的需求。可见,在目前条件下开放办园,不管是谁来办园,都是有教育法律、基本标准和规程可依的。
因此,当前迫切要做的是依照有关法律和办园标准、规程,主动破除体制障碍,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审批效率,要允许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园,支持各类办学主体平等地参与到办园中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办园的过程性监管和质量监管上,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现实难题,并为普及学前教育铺垫好依法治理和监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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