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导师稍微负责任地审阅一下论文,“同门”师兄弟之间的学位论文抄袭就不可能发生,抄袭的论文居然可以顺利通过答辩、授予学位,还得到导师的签字认可,上传到学术学数据,只能说明“导师不导”的情况是多么严重。对于这起事件,东北师大必须启动严肃的调查,追究导师的责任,同时反思学校研究生培养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有意思的是,东北师范大学早于2010年颁布实施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试行)》,要求答辩前,由校学位办公室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有关专业的导师对申请者的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出可以答辩者和不能答辩者。这一检测办法貌似可以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可是,却也让一些人“钻空子”——学位论文上传较为滞后,如果抄袭刚通过答辩的论文,很难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出来。
还有人质疑学位论文要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为何答辩专家也没有查出其抄袭,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就是走过场,只要论文答辩前论文通过检测,导师同意提交答辩,那答辩委员会装模作样问几个问题,就通过答辩。事实上,检测系统的使用,反而让导师们更有理由推卸自身的责任——检测系统都没有查出学术不端,我们怎可能查出?二是两个学生的答辩,请的是不同的答辩委员。如果两名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一样,也没有发现抄袭,那表明这不仅仅是一个导师的问题,而是一个整体性问题。究竟属于哪种情况,校方也应该调查。
最近几起被曝光的硕士学位论文抄袭,都是网友通过学位论文数据库发现的。这其实告诉所有学术研究者,学术不端行为可以蒙骗他人一时,但终究会被发现。也正是基于此,导师必须对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负责,要重视对自己学生的指导、培养,要训练、培养他们有良好的学术规范意识。这名导师明知学生的学位论文要上传到数据库,却对学生的论文不认真审阅、对抄袭加以纵容,可见其学术规范意识也是十分薄弱的。
其实,导师制的要义就是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共同学术研究培养学术规范、传承学术精神、激发学术热情。我国的导师制却在功利的办学环境中有所异化,有的导师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充当“老板”,还有的则由于自身事务繁多,对学生不闻不理做“放羊”处理。导师不但没有把良好的学术规范、学术精神传承给学生,还起到反作用,这既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败坏导师的教育与学术声誉。
我国高校必须在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完善导师制,要针对目前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在办学中推进学术自治、教授治学,落实导师的导师权,让导师有学术尊严意识,同时,重视研究生的过程质量控制,以自己的教育与学术声誉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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