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决定从2016年起,通过开展六大行动,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职业院校管理理念全面更新,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将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实现职业院校一校一章程。推进职业院校分类管理和建设,根据不同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基础,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建立绩效目标考核机制,设立绩效奖补资金,每年对学校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补经费、调整招生计划等政策方面支持。
诚信招生专项治理中,各职业院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要签订招生责任书,杜绝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对招生、办学严重违规的职业院校,一经核实,坚决停止招生。省教育厅每年公布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校名单,实行中职校招生通报制度。
此外,我省将每年发布全省职业教育质量报告,推动各设区市2016年起发布本地区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中职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省教育厅将依据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及实施《行动计划》取得的实绩,遴选推荐30所左右优秀管理职业院校申报全国职业院校管理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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