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配套,决定提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上海市教科院副院长马树超指出,近半个世纪以来,许多国家建立了新型的传统大学的替代性机构,其共同特点是适应地方产业转型和劳动力市场升级需要,鲜明地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办学。在我国专科层次高职教育规模持续扩大、人民群众受教育需求日益旺盛的情况下,有必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职业教育体系,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36万所,年招生1016.72万人,在校生2933.83万人。然而,结构不尽合理、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以及观念认识滞后等因素依然阻碍着职业教育的发展。
针对此,决定将“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之一,从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余祖光指出,近年来职业教育在调动多元办学主体积极性,特别是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大胆试验,已经取得较大范围的成功经验。决定的出台,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都将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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