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9月6日晚间对外宣布,为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铁路分类投资建设,公司出台《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项目公司依法决策运输管理方式,可委托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管理,以发挥铁路运输企业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运输效率;也可由项目公司自管自营,铁路总公司在列车运行图编制、运输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世纪经济报道》。
我认为这是铁路总公司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项目和参于铁路竞争的一种方式,无疑会促进铁路的发展和行业的竞争,提升服务质量。
同时,又感觉铁总的权利没有真正放开,不能达到实际效果。
《指导意见》明确非国铁控股的合资公司铁路是“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这句话表明铁总仍把控了调度指挥权,非国铁控股的合资企业根本没有话语权,若与之控股的合资项目或国铁一起竞争的话,一定处于劣势。
如果把二者放在同一起跑线上。非控股合资铁路的运营与中铁总自有线路运营无疑将会正面竞争。而中铁总掌控统一调度指挥权,无疑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种身份优势对于其他竞争对手是不公平的。
“试想在运行图上若安排不了车子在你的线路上运行,则收益何从谈起?”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达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项目和参于铁路竞争的目的,总公司就要放开“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的权利,真正让非国铁控股的合资公司自管自营,或成立第三方清算机制与调度指挥平台,让双方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技,才能真正打破行业垄断,促进铁路发展,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