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开、透明,根据全国改薄办印发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现就做好我省“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改薄”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
“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信息公开内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发布。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参与“全面改薄”实施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学校应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全面改薄”信息公开的内容
市、县全面改薄办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
(三)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
(四)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现状、基本办学条件缺口清单、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五)年度实施进展和总体实施情况;本地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变化情况;专项资金的预算、落实、使用、管理和审计情况。
(六)校舍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中小学校舍建设收费减免情况;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校舍建设项目施工方和设施设备供应商资质等信息。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校舍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八)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九)督导、督查、督办情况;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
(十)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全面改薄”信息公开方式
市、县全面改薄办应定期将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公示平台本级网页、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近期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为加强项目宣传和进度监控,指导市县改薄办和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省改薄办编印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政策问答》,并为市县改薄办、学校设计了信息公开的模板,请各市县改薄办参考并做好具体工作。
(一)公开“全面改薄”项目五年规划。各市州、县市区改薄办要在教育局门户网站、教育局办公楼醒目位置公布“全面改薄”项目五年规划。五年规划以省级审定规划为准。五年规划公布模板参照附件1(分市州和县区)。
(二)公开“全面改薄”项目实施进度。各市州、县市区改薄办每月要在教育局门户网站、教育局办公楼醒目位置公布“全面改薄”项目实施进度。市、县每月项目实施进度表从2015年4月起以月报形式报省改薄办,省改薄办每月在全面改薄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进度公布模板参照附件2(分市州和县区)。
(三)宣传“全面改薄”项目,在市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甘肃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简介”。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五年规划与项目简介一并宣传公布。公布模板参照附件3。
以上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改薄办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公布时间不少于一年。请各市(州)改薄办将本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改薄办、学校张贴公布的照片以县为单位整理后统一报备省改薄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