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上海职业教育志》
上海职业教育大事记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英国伦敦会传教士洛克哈脱(Lock Hart)在上海设立医馆(即以后的仁济医院),并附设护士培训机构,招收生徒。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
法国天主教会设土山湾孤儿院,对孤儿实施技艺培训,使其获一技之长,以利谋生。
咸丰元年(1851年)
美国传教士琼司女士(Emma Jones)在虹口创办文纪女塾。初时学生仅8人,以后逐渐增加。授读圣经与四书,并教以纺织、缝纫、园艺、烹调等技艺。
同治二年(1863年)
二月 李鸿章奏设上海广方言馆(初名上海同文馆),选年14岁以下,资禀颖悟,根器端静之文童教授,设英文、法文等科并学一门技艺。这是开埠后上海官方举办近代教育重要开端,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以后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教育。
同治四年(1865年)
苏松太兵备道丁日昌创办龙门书院,假蕊珠书院湛华堂为学舍。书院先后延请名人顾广誉、刘熙载等担任山长。
同治六年(1867年)
十月二十二日 天生教华籍修女于王家堂圣母院创设女塾一所(为经言女学前身),专收教内女生,以四书、书法为主科,注重刺绣等女工。
曾国藩奏准于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学堂。
同治七年(1868年)
六月 江南制造局附设翻译馆正式开馆。
同治九年(1870年)
正月二十九日 上海广方言馆从城内迁至高昌庙江南制造局新建校舍。
十二月十八日 江南制造局广方言馆建成,计房屋八座七十四间,楼上二十四间为翻译馆,楼下及平房五十间为广方言馆。
同治十三年(1874年)
江南制造局附设学习军事工程技术的操炮学堂。设汉文、外文、算学、绘画、军事、炮法等课程(光绪七年操炮学堂改为炮队营)。
光绪二年(1876年)
正月十四日 格致书院于上海北门外西北隅八仙桥北、英租界正丰街之西峻工。
五月初一日 在江南制造局任职的科学家、教育家徐寿等与外国人士合办的学习西方科学与制造技艺的格致书院正式开学。
是日 上海格致书院陈列室经过两年的筹建,除陈列图书报刊外,还陈列新式工艺机械、实验、仪器、摄影器材及各种模型,如:地球仪、天文器、自轮风雨表、电报、化学反应炉、铁器、汽机等。规定“凡各种传教之书,断不可入馆书房”。傅兰雅任监督,徐寿为主管。
光绪四年(1878年)
江南制造局出版《西艺知新》、《算法统宗》等书。
光绪五年(1879年)
九月十八日 上海格致书院在申报刊登招生启事,来学者先纳三百金、三年学成后,原银仍交该生领回,学未三年,不成而思去者,其银罚充公项。
光绪八年(1882年)
上海设立电报学堂于四马路西头会香里南首,姚彦鸿任总办,唐壁田任教习。招收曾清鉴、王锡麟等20名学生,教以按报等法
光绪九年(1883年)
美国基督教传教士文恒理(Henrywi Uism Boons)在教会办上海同仁医院试办护训练学校。
光绪十年(1884年)
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出版《艺器记珠》、《西艺知续刻》、《宝藏兴焉》书。
光绪十一年(1885年)
十一月初一(12月6日) 格致书院设塾专门教习英文,于当日开馆。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
大理寺少卿盛宣怀奏请在上海开设南洋公学,其经费由上海轮船招商、电报两局盈余项下岁拨银10万两,奉旨允准。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三月初七日 上海南洋公学师范院开学,考选录取40名学生。何嗣昆任总理,张焕纶任总教习。校舍暂假上海西乡徐家汇民房。
是年 南洋公学设外院,美籍人士福开森任监院。经考试录取120名学生,选师范生之资格较深者为教员。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上海江南制造局总办林志道奏准附设工艺学堂,依照日本大阪工业学校章程,分设化学工艺及机器工艺两科,招收学生50名。华蘅芳、徐华封、王世绶、华备钰等分别任各科教习。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夏 南洋公学中院校舍落成,改师范院、外院为师范班、外班。师范生专修英文、算学、格致,外院生之未升中院者悉归外班。)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
南洋公学派师范院章宗元、胡泰赴美留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七月 近代中国第一个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颁布。后未及实施。
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
十一月二十六日 由张之洞等重订建立实业教育制度和师范教育制度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颁布。 是年 上海设立电报高等学堂,为中国近代首所电报高等学堂。
光绪三十年(1904年)
二月 项文瑞、杨保恒、贾丰臻留学日本后回国,在上海创办速成师范讲习所,学制半年。后改为第一师范传习所(次年项等又设初等师范传习所、师范补习科,后分别改为第二、第三师范传习所)。
是月 李钟珏创设女子中西医学校于上海公共租界。
十月初七日 女子中西医学校创办于派克路(今黄河路),院长张竹君(1908年易名上海医院医学院)。
秋 袁树勋禀准督抚将上海龙门书院改为苏松太道立龙门师范学堂,以李钟珏、姚文枬为校董,遴选沈恩孚、袁希涛等赴日本考察师范规制。原书院校舍予以改建。
是年 史量才创办私立上海女子蚕桑学堂。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正月初九日 警察学堂创办,学生肄业3个月即分派各处巡逻。
二月 上海金业公所创办初等商业学堂。
七月二十六日 上海广方言馆改组为工业学堂。
七月二十日 上海商务印书馆创设速成小学师范讲习所,是日于新垃圾桥东文昌里开学。
八月二十九日 上海工业学堂由陆军部接管并改组为兵工学堂,分设专门学堂、中学堂、小学堂三部分。
十月十一日 陆军部定名兵工专门学堂及中学堂。又在工艺学堂旧址办兵工小学堂,内设艺徒学堂。
是年 苏松太道立龙门师范学堂在凝和路乔家路口(今尚文路)正式开学,设简易科2班、本科1班,改二十二铺小学堂为附属小学。
是年 汤剑娥创办女子体操学校。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正月 上海商会会员集款设中等商业学堂。
六月初二日 吴淞水产学校校舍修建竣工。
七月初一日 姚文枬等创办烟膏实业学堂于小南门内亭桥西小蓬莱内。
十一月十五日 王穗秋、袁希涛等人创设中学蚕桑学堂于江湾镇,“以谋改良地方实业,而挽回吾国固有之利权”。
是年 苏松太道端方于安亭镇创设震川中学堂,设有中学科和速成师范科。
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 湖州旅沪学会在西门外事务所召开职员会议,决定创办优级师范、商科专修与高等小学。次年春季开学。
夏 根据吴朱哲建议上海公立幼稚舍附设保姆传习舍,开设保育法、儿童心理学、教育学、修身学、谈话、乐歌、图画、手工、文法、习字法、算术、理化、博物等课程,聘请陆瑞清、龚杰、陆费逵等兼职授课,学生36人,年底毕业学生21人。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二月 虞洽卿等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国体操学堂,本科1年半卒业,选科1年卒业。开设科目有兵式体操、器械、游戏、柔术、击剑、生理、医学、音乐等。
是月 徐一冰在上海西门外方斜路赁屋创办女子体操学堂。
三月 上海商界设立学徒补习所,每晚7时半至9时半授课,开设科目有国文、商业道德、商业应用、尺牍、译言、算术、英语等。
四月 端方奏陈上海职董周晋镳、曾铸等在上海创设贫儿院一所,房地租费均系社会捐助,专收贫寒孩童,供给宿膳,教以粗浅小学,兼习各种工艺,总以能成一技一业足自糊口为宗旨。
是年 圣玛利亚女校添设师范科。
是年 北京税务学堂在上海设分校。
宣统三年(1911年)
秋 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原名南洋公学)航政科扩大而成上海吴淞商船学堂。
是年 中国女子体育学校于上海开学。
民国元年(1912年)
1月 教育部通令改革清政府学制。改学堂为学校,监督、堂长一律通称校长。
3月1日 张竹君在上海倡设的女子看护学校举行招生考试,招收16—25岁的学生60人,“通习最新看护理法,兼学产科”,学习年限三年。
3月14日 孙中山命教育部再次发出通告,凡已设立的优级帅范、初级师范学校,应与高等学校、专门学校一并开学。
9月3日 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新学制规定:师范学校本科四年,预科一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三年,预科一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均为三年,分农、工、商、船各类。
9月28日 教育部颁布《师范教育令》13条。师范学校定为省立,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
11月初 乌始光、刘海粟、丁悚、汪亚尘创办上海图画美术院(民国9年易名为上海美术学校,民国10年改为上海美术专门学校)。院址初在乍浦路,后迁至徐家汇永锡堂旧址。
12月10日 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规程》86条。
民国2年(1913年)
3月19日 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课程标准》。
6月 美国教育家孟禄(Paul Monroe)来华,于参观江苏中小学后,向江苏省教育司黄炎培建议应注意实业教育和学校卫生教育。
8月4日 教育部公布《实业学校令》11条和《实业学校规程》60条。
是年 教育部公布《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3年(1914年)
江苏省立第一商业学校设立于陆家浜(今陆家浜路)。
民国4年(1915年)
8月10—28日 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校长会议,讨论国民人格教育与生活教育的方法、师范学校读经方法、师范附属小学的筹划、师范国文教材的选择、对师范毕业生的考查、师范规程的修改等问题。会议提出整顿全国师范教育意见书、女子师范特别注意之事项及师范教育进行方法意见书等。
是年 上海设立女子青年会体育师范学校,修业期3年。
民国5年(1916年)
9月1日 江苏省教育会常年大会提出“提倡实施职业教育方法案”议决先组织职业教育研究会,研究各种职业教育之设施,以及提倡推广的方法。
12月11日 蔡元培应江苏教育会邀请,演讲《教育界之恐慌及其救济方法》,提出 中小
学升学机会甚少,出路成问题,造成教育界恐慌现象,且一时不易广设高等学校,必须发展职业教育,广开门路,并宜注重美育,发展人格,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
民国6年(1917年)
3月12日 教育部酌定中学增设第二部办法,规定中学自第三学期起设第二部,凡志愿于中学毕业后从事职业者可入该部学习。第二部节减普通学科,视地方情形,增加农业、工业或商业科。
5月6日 由教育界、实业界黄炎培、蔡元培、郭秉文、张謇、梁启超、伍廷芳等48人联名发起,中华职业教育社在上海西门外林荫路召开成立大会。
是年 人和产科医院附设养成所,后独立为人和助产学校。
民国7年(1918年)
2月28日 中华女子美术学校开办。校址在霞飞路(今淮海中路)宝康里。
6月24日 教育部通知各省区酌量地方情形,分别办理全国教育联合会,推广女子教育,增设师范学校及师范讲习所等。
6月25日 教育部通知各省区核定全国教育会所拟定职业教育进行计划案,主要内容为实施职业补习教育,在各小学附设职业补习科,招收小学毕业生专修职业的专门知识技能,开办职业补习学校,招收农工商各业徒弟佣工,教授有关职业教育等项。
8月20日 全国第一所以职业学校命名的“中华职业学校’’在上海陆家浜成立,设铁工、木工、钮扣、珐琅四科。录取新生80余名,9月8日开学。
8月31日 傅琅斋等创办东亚体育专科学校,是日开学。
民国9年(1920年)
4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创设职业指导部,先在上海调查职业和学生情况,逐步实施指导。其目的是“使个人任事适宜,能发展他的才能,便有益于职业界”,使学徒和实业家得益。
民国10年(1921年)
8月17日 由中华职业教育社发起,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在上海举行成立会,有22校代表出席。该会旨为专门研究职业学校共同之问题。
是年 上海体育师范学校成立,学制年。校址方斜路。校长吴志清。
民国11年(1922年)
2月1~7日 第一届职业学校出品展览在上海举行。展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甘肃、山西等地的58所职业学校的展品3000余件,观众万余人。
11月2日 大总统黎元洪下令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史称“壬戌学制”:……增置职业准备之教育,对年长失学者宜设补习学校...…·初级中学得设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师范由五年改为六年;以职业教育系统代替实业教育系统等。
是年 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分校在嘉定县黄渡镇设立,招收初级师范1个班。
是年 私立两江女子体育师范学校在虹口创办(1929年迁南市大吉路,后迁至江湾)。
是年 上海县立乙种农业学校利用余屋开设县农村师范讲习所(1924年8月改名县立师范学校)。
民国12年(1923年)
5月26 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举行,37个机关60名代表出席。会议通过两项要案:(一)各种职业教育观点之认定,凡分十种。(二)规定各种职业学校非职业学校的种类及分量。规定职业学校至少应开设公民、体育、艺术等三类职业学科,且教学时间应占20%以上。
民国13年(1924 年)
2月20日 吴敬恒、黎锦熙等发起筹办上海国语师范学校开学。该校以专修国语、培养师资为宗旨,分普通科、高等研究科。
4月 中华职业教育社指导委员会在上海、南京、济南等地实行一星期指导运动,以唤起国内教育之注意,同时还与上海澄衷中学、青年会中学等校合作试行职业指导。
民国16年(1927年)
9月 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上海职业指导所,并发表宣言,刘湛恩为主任,潘文安为副主任。该社还试办工读团。中华职业教育社与环球中国学生会等联合举办职业指导运动周。
11月 根据修改后的《学校系统改革令》高级中学得设师范科的规定,上海许多高级中学相继设立师范科。
民国17年(1928年)
7月28 中华民国大学院训令(第五三九号)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关于师范学校制度议决一份(民国15年全国教育会议议决案)。其中规定:师范学校得单独设立,高级中学得设师范科。
9月 上海县立初级中学改名上海特别市立敬业初级中学(1929年秋,添办高中,设普通科和师范科,并改名为上海特别市立敬业中学。1931年,又改为上海市敬业中学,停办师范科,改设土木工程科)
民国18年(1929年)
1月23日 报载:上海特别市教育局职业指导研究委员会近日举行会议。讨论议案有如何充分培植本市需要人才,如何指导就学青年考入相当学校,如何调查本市各种职业内容等。
是年 财政部税务专门学校在沪设第一、第二分校两所。
是年 交通部将已停办的吴淞商船学校恢复。
民国19年(1930年)
1月18日 经上海特别市政府核准,上海市教育局公布《上海特别市市立师范学校学生待遇暂行规则》5条、《上海特别市市立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暂行规则》7条等规程。
9月1日 上海市教育局发布《上海特别市市立师范学校学生待遇暂行规则》及《上海特别市市立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暂行规则》。确定师范生学费一律免缴,其学行优良家境贫寒者得免一部或全部膳宿费,毕业后需在本市教育局服务至少三年,否则须追缴在校时免缴各费,服务期内在薪给中扣除5%--10%缴市教育局。
民国21年(1932年)
8月 根据全国各省市中等职业学校统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数为13校(高级7校,初级6校)。上海市中学、师范附设职业科上一年度共31校(高级29校,初级2校)。
12月17日 国民政府公布《师范学校法》17。其中规定:“师范学校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严格身心训练养成小学之健全师资”;“师范学校得附设特别师范、幼稚师范科”;“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三年,特别师范科修业年限一年,幼稚师范科修业年限二年或三年”;“师范学校由省或直隶于行政院之市设立之,但依地方之需要亦得由县市设立或两县以上联合设立之”。
12月17日 国民政府公布《职业学校法》17条。其中规定:“职业学校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培养青年生活之常识与生产技能”。职业学校分为初、高两级。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修业一—三年,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五年或六年。职业学校之设立以单科为原则,但有特殊情形时得设数科。还规定:“职业学校得由省或直隶于行政院之市设立,也可由地方或团体、私人设立”,“职业学校应以不征收学费为原则”。
民国22(1933年)
1月28—30日 中国教育学会在上海成立。该会下设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民众教育、教育行政等七个研究会。
3月18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规程》规定:“师范为严格训练青年身心,养成小学健全师范之场所。”师范学校实施下列各项训练:锻炼强健身体,陶融道德品格,培养民族文化,充实科学知能,养成勤劳习惯,启发研究儿童教育之兴趣,培养终身服务教育之精神。《规程》规定:除普通师范(学制三年)外,还设女子师范、乡村师范、简易师范、师范学校之入学年龄为15—22足岁。其经费分别由省市县(或联合县)支给。师范学校分区设置,以有计划地培养师资。
3月18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职业学校规程》96条,自本年8月1日起施行。《规程》规定:“职业学校为实施生产教育之场所”,职业学校实施下列训练:锻炼强健休格,陶融公民道德,养成劳动习惯,充实职业知能,增进职业道德,启以创业精神。
4月 上海市教育局下令所属各类学校( 包括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 ) 执行教育部所颁规程 , 废止大学院公布的中小学暂行条例。
9 月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乡村师范学校、三年制幼稚师范科、二年制幼稚师范科、简易师范学校、简易乡村师范科、简易师范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教学及自习时数表。
9月6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职业补习学校规程》 23 条。
9月28日上海市职业指导研究会成立。该会以 “ 研究职业指导与其相关工作之问题 , 以为实施及改进指导事业之辅导为宗旨 ” 。
11月 教育部委托中华职业教育社编订职业学校教材设备组织大纲及设备标准。
是年 上海市教育局公布《上海市教育局师范学校学生毕业会考委员会办事细则》23 条。
民国23年(1934年)
1月27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修正高级助产职业学校附设助产特产办法》。《办法》规定:助产特科生入学资格为“ 曾在公立或已备案之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毕业 ”,“需要课时及实习共计一千六百小时”。
4月26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定》 20 条。
民国24年(1935年)
6月21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并施行《修正师范学校规程》。
11月29日 教育部令督学兼科长钟道赞视察上海市职业教育 , 并提出建议。
民国25年(1936年)
上海市教育局公布《上海市教育局监督私立职业传习所规则》 12 条。
是年 川沙县创办师范讲习所,并公布讲习所规则。招收高等小学毕业生。年龄在 16 岁以上 25 岁以下 , 经考试合格者入学 , 修业三年。
民国26年(1937年)
7月4日 社会局举办中等师范教员暑期讲习班 , 是日假交通大学举行开学典礼 , 社会局长潘公展等出席会议。
10月 抗日战争开始 , 中华职业学校由上海迁往重庆。
民国 27 年 (1938 年 )
2月 上海市教育局宣布《上海市市立中等学校教育经费支配办法大纲》6条。明确规定根据部令各类所占比例为普通中学40%, 职业学校及职业补习学校35%, 师范学校25% 。
12月 许晓初等为培植京剧人才, 于法租界马浪路 ( 今马当路 )41号创办上海戏剧学校, 由陈承荫任校长。
民国29年 (1940年)
9月 汪伪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建立市立师范学校 1 所 ,先设高中师范科 1 班 ,1942年8月起增添高中师范科 1 班,简易师范科1班,学生共 127 人,并将市立万竹小学改为师范附小。
民国31年 (1942年)
7月 汪伪上海特别市教育委员会补助特区私立中小学校每月经费概算,经费各校不同。其中:师范学校 5 校 ( 有甲、乙、丙等级之分 ), 高级职校 30 校 ( 有甲、乙、丙等级之分 ), 初级职校 8 校 ( 有甲、乙、丙等级之分 ) 。等级划分标准为学校规模 , 办理成绩 , 对“和运”之贡献 , 具备上列三项者为甲等 , 二项者为乙等 ,一项者为丙等。
民国34年(1945 年)
11月 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立师范学校,任命陈鹤琴为市立幼稚师范学校校长,市立幼稚师范学校兼办附小及幼稚园 ,拨予愚园路 404号为校舍。12月24日举行开学典礼。
12月 上海市教育局在抗战胜利后作第一次工作报告 (9、10、11、12月份),专门提出“职业教育方面三个问题”。
12月6日 上海中华职业学校由重庆迁回陆家浜原址,并规划复校事宜。
12月18日上海市教育局第十三次局务会议通过《上海市教育局整理私立职业学校
暨职业补习学校暂行办法》9条。
民国35年 (1946年)
1月1日 位于嘉定县的江苏省立黄渡师范学校,战时因校舍被毁停办,现在安亭复校。
4月3日 上海市教育局第二十七次局务会议通过《上海市教育局中学、师范学校教员检定委员会规则》8 条。
6月8日 教育部公布《战后各省市五年师范教育实施方案》。
上半年 上海市教育局公布上海市教育经费分配概况。其中职业教育经费3251433000元,占1.85%。
8月 中华职业教育社为使普通中学负起实施职业指导的责任,创办比乐中学。
是月 上海市立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武进路86号,学校分设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
学、国文和英文各系。解放后并入南京大学。
9月24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训令上海市教育局设立护士及助产职业学校各1所,另设船工科职业学校1所。
是月 为造就体育师资,在市立体育专科学校内始设体育师范科。
是月 上海市教育局发布《上海市教育局工作报告》,对抗战胜利后的教育事业一年来所做的工作,作了回顾……其中涉及推广师范教育与职业教育。
是年 上海市教育局为满足教育人员的需求,提高国民学校师资水平,培养初中教员,建市立师范专科学校。
是年 上海周边江苏省各县纷纷建立乡村师范学校, 计有南汇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松江县立简易师范学校、青浦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和奉贤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等, 另有宝山县 立中学开始增设简易师范科。
民国36年(1947年)
2月 上海市教育局颁布《上海市师范教育第一次五年实施方案》 (自1946年8月至1951年7月止), 内容有 10 个部分。
3月24日 教育局颁发《上海市三十六年度职业教育推行及改进计划》。
4月9日 国民政府教育部对于民国 24年6月21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师范学校规程》行了修正。其重点有6条。
民国37年(1948年)
6月11-12日 中国教育学会中等教育研究委员会在上海举行首次研究会。会议提出四条改进中学教育的意见。其中:(1) 认为单科中学不能适应青年个性及社会需要,中学必须分化。 (2) 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应由政府设法职业教育与生产事业密切配合。
是年 据《教育通讯》报道:全国独立设置的国立职业学校共 16 所。其中设在上海的有2所:国立商业职业学校,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
1949 年
5月27日 上海市解放 ,6月6日上海市教联成立,在太原路87号办公。负责人马飞海、方明。同日, 上海教育工作者在上海大戏院举行解放后第一次教师大会,陈毅到会讲话。
5月27日 市政教育处编入第一梯队的干部 18 人到上海。
5月28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陈毅为主任,粟裕为副主任,开始对上海接管。接管分4个部门进行:军事部门、政务部门、财经部门、文教部门。文教主任由陈毅兼任,副主任为夏衍、钱俊瑞、范长江、戴白韬;下设高等教育、市政教育、文艺、新闻出版等处。中等教育接管工作,由市政教育处负责。
5月28日 由戴白韬任军代表并率接管小组,接管原国民党市政府的上海市教育局。
5月31日 上海市军管会发布命令,任命戴白韬为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市政教育处处长,舒文为副处长。
6月25日 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由文管会、高等教育处实行接管。
7月30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批准将市立高级助产、高级护士两所职业学校划为市卫生局领导。
8月19日 上海市立女子师范学校与新陆师范学校合并,在原女师校址成立上海市立师范学校,刘佛年任校长。师专与体专迁移并入南京大学( 师专校长周尚撤职 ) 。师专附中与新陆师范中学并为虹口中学,江苏省立上海中学改为市立上海中学。改变领导关系的有:高级助产学校、高级护士学校划归市卫生局领导;七宝农校划归苏南行署领导。
10月19日 上海市市长陈毅批准苏南行政公署函请,七宝农校仍归上海市管辖。
12月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各地中等学校,普通学校多,技术学校少,不适应恢复与发展经济的迫切需要”,要求在“今后若干年内着重向中等技术学校发展 ”。
1951 年
1月 全市各类中等技术学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划归上海市教育局领导。
6月12~22日 中央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关于加强领导私立技术补习学校的指示》、《各级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等四个文件。
8月10日 政务院第九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于1951年10月1日颁布施行。《决定》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系统图》,其中规定:“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为各种中等学校 , 即中学、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国家建设需要 ,实施各类中等专业教育”。
1952 年
3月31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指示》指出:培养技术人才是国家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 ,而大量地训练与培养中级和初级技术人才尤为当务之急。《指示》还对招收工人农民劳模入学、毕业生分配、教材编审分工、经费及私立中等技术学校的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
7月5日 教育部发出指示:全国高级中学、技术学校、师范学校实行以省 ( 市 ) 为单位统一招生。要求各省 ( 市 ) 建立统一招生委员会 , 负责统一计划、领导招生工作。
7月14日 上海市幼儿师范学校成立。
7月16日 教育部颁发试行《师范学校暂行规程 ( 草案 ) 》。《规程 ( 草案 ) 》分 13 章 60条 , 包括总则、学制、设置领导 , 教学计划、教材、教导原则 , 成绩考查、升级、留级、转学、毕业、 学生待遇、服务、组织、编制、会议制度、经费、设备、社团、附属学校 , 初级师范学校等。
8月 在上海市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组成由市教育局、人事局、卫生局、公用局、工务局、税务局等参加的上海市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并公布《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草案》,凡 5 条。
8月29日 教育部颁发《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办法》7章43条,包括总则 ,设置领导,课程、学时、成绩考查、组织、编制、会议 ,教师与学生,经费、设备、附则等。
8月29日 教育部颁布《各级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条例》规定,全国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会同重工业部等24个部、署、行、总社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大行政区,省(市)也组织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各级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研讨和解决各项有关中等技术教育的重大问题。
9月 为发展中等师范教育,上海市立师范学校更名为第一师范学校,新建第二师范学校。同时,将行知艺术学校更名为上海市艺术师范学校,培养小学艺术教育师资。
10月22日 中共上海市委决定成立上海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谷牧任主任,戴白韬、李葵元、栾长明为副主任(1953年4月17日主任改由彭柏山担任)。
11月 上海市中等技术学校执行政务院关于调整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从本年4月22日起着手整顿与调整全市各类中等技术学校的工作。 经调整后,全市中等技术学校有37所,学生人数由9000人增至16906人。
1953年
7月4日 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专业的原则的通知》。规定新设专业均从1953年新学年开始实行。
7月2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指示》。《指示》规定 : 中央各业务部门领导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 , 原则上由中央各业务部门负责自行分配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或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 , 原则上由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分配工作。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由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部门分配工作 。
7月29日 教育部颁发各类师范学校(师范、三年制初师、幼师 )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并规定自本年秋季一年级开始试行。
是年 全市中等技术学校专任教师896人,全市中等技术学校学生有 13586 人。
是年 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在上海兴办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和上海船舶制造学校。
1954年
9月26日 政务院发出《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指出“中等专业学校必须十分重视生产教学,加强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的联系”。
11月24日 高等教育部发布经政务院第 221 次政务会议批准的《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共分 7 章 57 条。
12月 市教育局拟定《选送小学教师及应届师范毕业生入高等师范学校学习的工作报告》。
12月8日中共上海市委决定成立中共上海市中等技术学校委员会,陈超凡为专职书记。
是年 上海市高等教育局成立中专处。
1955 年
5月28日教育部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自本年起,中等专业学校普通课教师可到高等师范学校进修;并对执行这一决定的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6月 根据中央教育部《 1954 年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与调整工作》的指示,上海行知艺术学校本年起停止招生 , 一、二年级学生并入第一、第二师范学校。
6月10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和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以省、市为单位统一领导进行。
7月9日为加强培养初等教育师资,上海市增设第三师范学校。
9月1日 1955 年第一学期,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师范比去年多招收 3000 人。
是年 高等教育部制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大纲》。
1956 年
4月28日 教育部公布施行《师范学校教育实习办法》。《办法》对教育实习的目的、顺序、安排、指导人员的职责等作了规定。
5月14-22日 高等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主要讨论中等专业教育十二年发展规划( 草案 ) 、领导关系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等专业教育的问题。
5月19日 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指示各地自1956-1957学年度的一年级起施行。
5月29日 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规程》,废止 1952 年公布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 草案 ) 》。新《规程》分九章 , 共 62条。
9月4日原上海市初等学校师资短期训练班停办,改建为上海市第一速成师范学校 ,新建上海市第二速成师范学校。
是年 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 1828 人 , 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有 20264 人。
1958 年
4月 黄浦、邑庙、蓬莱 3 区试办民办职业中学 5 所。黄浦区办服务职业中学 1 所,邑庙区办化学肥料、塑胶、国药业职业中学各 1 所,蓬莱区办机械职业中学 1 所。
10月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视察上海电机制造学校,提出“学校工厂合一 , 教学生产并重” 的指示,提倡勤工俭学、半工半读。
12月6日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部加速科学研究技术力量的培养,以适应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决定将 6 所中学划归科学研究机构领导,改为相应的中等专业学校。
是年 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部副部长赵行志组织全市中专学校在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召开勤工俭学经验交流现场会。
1960 年
7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指示:第二师范学校改建为业余工业大学和工农师范大学,二师自暑期开始停止招生。改建事宜由市业余教育委员会和业余教育局另行规划。
9月1日市教育局根据市委批示,除青浦、金山、奉贤 3 县外,其余各区县拨出一所初级中学改为财贸中学。学校性质属于职业中学,学制三年。
10月 中共上海市委决定撤销中共上海市中等技术学校委员会,各中等技术学校党委( 或党支、支部)均划归中共上海市高等学校委员会领导。
是年 市高教局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上海市中专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果大型展览会,展出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贯彻教劳结合的方针进行教育改革及实施勤工俭学的丰硕成果。
是年 上海电机制造学校被授予全国文化教育卫生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1962 年
1月11日市教育局召开教育行政会议,会期三天,传达和讨论贯彻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全国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印发了《关于中等师范教育若干问题意见(草案)》等文件。上海市师范学校从1961年的21所调整为9所。
8月9日工商联一部分上层代表人物集资创办补习学校、职业中学各一所。
11月30日市教育局拟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师范教职员工精简方案》。经市委精简小组审核,原则同意,正式下达各区(县)教育局执行。
1963 年
1月22日 根据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经1962年调整后,保留的 9 所师学校,有学生 5289 人;其中幼师 1 所,学生 750 人;普师 8 所,学生 4539 人。
3月1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改进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提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农、林、医、师范学校除招收初中毕业生外,同时可以采取公社保送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各科学校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内招一部分在职职工。公社保送的各科毕业生由原公社安排。内招职工毕业后由有关部门分配工作或返还原单位。
5月14日 教育部颁发《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和升留(降)级办法(草案)》。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草案)》,通知各校在 1962 年入学的班级中试行。
6月15日 教育部颁发《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共 8科,包括 347个专业,其中:工科242个,农科25个,木科11个,医科12个,师范2个,财经34个,体育1个,艺术20个。上海市遵照实施。
7月5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在中等专业学校中试办招收高中毕业生班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文教办公室7月1日的批示,本年确定在交通部、电力部、三机部、四机部等四个中央部门所属的五所学校试办,共招高中毕业生390名。学习年限为2年、2年半,培养目标,学生待遇,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和待遇均按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规定执行。
1964 年
1月11日 部分学校试行《中学、师范学校学生奖励及处分暂行办法(草案)》和《上海市中等、初等学校教职员工奖惩办法(草案)》。
4月13日 上海市成立上海市学制研究小组。由常溪萍、孙兰负责。小组成员为:刘佛年、潘文铮、阎毅千、宋兰舟、陈育辛、卓萍、司经中、姚晶、金淳、赵泽寰。学制研究小组主要研究学制问题并研究课程、教材等方面问题。研究的重点是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职工教育为主)、师范教育(高师、普师) 、农村教育。
6月9日 市教育局增设政治工作处、职业教育处,幼儿教育并入普通教育处。
6月12日 市教育局副局长孙兰在第四次局务会议上传达中央和市委关于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并决定成立工作组,由王关昶规副局长任组长。
6月23日 市教育局和劳动局联合制定《关于对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综合管理意见》。
7、8月间刘少奇在天津、安徽、上海等地视察工作时指出:“半工半读既是劳动制度,又是教育制度 , 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是结合的。”
1965 年
3 月 29日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 , 上海市教育局部分处室实行合署办公。职教处与工农
教育处合署办公 , 普教处的农村教育组与学校行政组分别与教学研究处、办公室合署办公。
6 月 15 日 原属市劳动局管辖的技工学校划归市教育局领导。
6 月 19 日 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人委文教办公室《关于推行半工 ( 农 ) 半读教育制度几
个具体问题的请示报告》。
6 月 29 日 市人委文教办批复 1965 年秋季安亭师范学校正式改为安亭半农半读师范
学校 , 实行 4 年制教学计划。春季开始在一年级的三个班中试行半农半读。
7 月 31 日 召开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及市业务局主管学校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 , 正式办理中专学校交接工作。自 8 月2 日开始 , 原高教局党委办公室及中专处并入市教育局 办公。
8 月 25 日 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联合颁发《关于本市企业部门举办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和工读训练班有关问题的意见》 , 指出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职业学校和工读训练班的任务是 : 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 , 既能从事体力劳动、又有中等文化技术的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关于工读安排 : 学生的工读安排 , 应贯彻既有利生产 , 又有利于教学的原则 , 劳动时以两个学生顶一个工人的办法 , 实行正常的顶班、顶岗生产。学生每学年应安排一半时间学习 , 一半时间生产劳动 , 对学生待遇、人员编制和经费、领导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是年 中专校试行半工半读的有上海纺织工业学校等 9 所 ,20 个专业 , 招收初中毕业生 , 学制为 4~5 年。
1966 年
2 月 15 日 市委向国家主席刘少奇报告上海半工 ( 农 ) 半读学校的发展情况。报告说 : 目前全市共有半工半读高等学校11 所 , 学生 11000 余人 , 半农半读师范学院 , 医学专科学校 各 1 所 , 学生 400 余人 , 半工半读中等学校 565 所 , 学生 80000 人 , 半农半读中等学校 638 所 , 学生 60000 余人 , 这些学校大部分依靠工厂、企业、公社、生产大队举办 , 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补助 , 学校基础学科质量不低于全日制学校 , 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学科要求妥善安排学习和劳动 , 并逐步建立了一支革命化、劳动化的师资队伍。
4 月 4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转黑龙江革命委员会《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 ,要求各地对 ' 大、中、小学一切学龄已到毕业期限的学生 , 一律及时地做出适当安排 , 做好分配工作 ' 。此后 , 上海的中专、中师、普通中学、盲聋哑学 校等均先后安排学生毕业离校 , 这些毕业生大多实际未学完规定课程。
8 月 12 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文化课教材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规定 : 工科学校用的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材 , 在新教材尚未编出前 , 如需使用可继续供应 , 批判使用 ; 财经科学校用的数学、物理、化学教材 , 根据商业部的意见 , 停止使用。
8 月 16 日上海市教育局成立 ' 文革领导小组 ( 筹 )', 根据上海市委部署领导 ' 文化大 革命 ' 。 8 月下旬 , 上海逐渐掀起批 ' 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 的浪潮 , 至 10 月达到高潮。幼儿师范、船舶制造、机械制造、电机制造等校的学生先后到市教育局机关张贴大字报 , 至此 , 学校已先后停课 , 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 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党政部门均已陷入瘫痪状态。
8 月 31 日 市革委批复 , 将半工半读学校由四年重新改为三年 , 毕业生根据 ' 四个面 向 ' 的方针和生产建设的需要进行分配。
1967 年
5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四个单位发出《半工半读学校复课闹革命和毕业分配问题的通知》 , 规定 : 中等专业学校的 1966 年应届毕业生 ( 包括 1965 年尚未分配工作的 ), 根据自愿原则 , 可按原有分配办法分配工作。
是年 中专毕业生分配、调遣试行办法停止。
1968 年
6 月 15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通知 : 中等专业学校 ( 包括招收高中毕业生的班级 ) 、技工学校、半工 ( 农 ) 半读学校 1967 年应届毕业生 , 一律于 1968 年 7 月毕业 , 并开始分配工作。上述学校的毕业生 ( 包括 1966 年应届毕业而尚未离校的学 生 ), 按各办学部门原来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和安排 , 待遇也按原规定执行。原定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 , 也可以分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定由农村招生 , 毕业后回社、队的 ( 包 括 ' 社来社去 ' 的 ), 仍应回社、队参加农业劳动 , 评工记分。原定从城市招生 , 毕业后到农村去劳动的 , 由各省、市、自治区按下乡上山知识青年安置办法 , 进行妥善安置。
11 月 15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通知 :1968 年大专院校、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半工( 农 ) 半读学校毕业生 , 从本年 11 月开始分配。并规定 1966 年、 1967 年、 1968 年上述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 , 在工资制度没有改革以前 , 暂不转正定级。 至此 , 除部分 4 年制中等专业学校六九届学生外 , 全市中专学校、技工学校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的在校学生全部离校。
12 月 27 日 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高等教育局合并为上海市教育局 , 地址为铜仁路 257 号。工宣队进驻上海市教育局。
1969 年
1~12 月 林彪 ' 第一号令 ' 下达后 , 大批中等专业学校被裁并 , 校舍被占 , 仪器设备被分掉或被毁坏 , 教师和干部被下放。不少部门和地区的中等专业学校几乎全部停办。
1970 年
1 月 中央部属的上海轻工业学校、冶金工业学校、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 , 分别划归市轻工业局、市冶金工业局和市建筑工业局。
1972 年
6 月 19 日 关于技工学校领导关系问题 , 市委常委议决 : 各技工学校属各有关局领导 , 由各开办工厂企业负责具体领导、管理 , 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待遇和毕业分配 , 由市劳动局统一规划、管理 , 日常教学业务 , 由市教育局革委会负责进行指导。各级工会要关心技工学校的工作。
1973 年
7 月 3 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 , 国务院科教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几个问题的意见》 , 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事业计划、招生办法、学制、毕业生分配问题作了规定。
1975 年
5 月 上海第四、第六、安亭、幼儿师范、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自复办以来 , 办学经费由各区县教育部门管理 , 矛盾较大 , 故从 1975 年度起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经费管理。
1977 年
上海市 9 所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恢复招生 , 其中 ( 工科 3 所、商业 2 所、卫生 4 所 ), 共设 15 个专业 , 招收新生1000 名。
1978 年
5 月 26 日市府教卫办根据市委指示精神 , 召开部、委、办和部分区、县、局、大专院校负责教育工作的干部会议 , 传达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市府教卫办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 , 分别拟订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整顿、提高、发展的初步意见 , 草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学校的具体计划 , 形成 15 个材料 , 为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作准备。
6 月 16 日 经市革委会同意 , 市教育局通知 , 从今年秋季起 , 各级各类学校恢复招生。
7 月 2 日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开幕。市委书记王一平主持会议 , 市府教卫办主任杨皑传达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
11 月 上海市当年复校、新建和改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共 66 所 , 到 11 月 18 日止 , 共招收新生 10668 人 ( 包括中师生1610 人 ) 。
12 月 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落实全国教育工会会议提出的 ' 大力发展和办好师范教育 ' 的任务。
1979 年
1月 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专校负责人会议 , 讨论研究如何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上来 , 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教学工作上来。
5月3日 市政府批转教育卫生办公室关于 1979 年高校、中专、技校的招生工作请示。上海市当年有招生任务的 57 所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约 1 万人 , 外省市到上海市招生约 400 人 ; 上海市技工学校招收市区和郊县城镇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约 3万人。
6月7日 市教育局向市政府教卫办提出 1979 年在中学试办中专班的请示。至 6月底,长宁、南市、黄浦等 9 个区和上海、嘉定两县,分别与仪表、邮电、轻工业局等 12 个单位挂钩,联合试办26个中专班,设置18个专业 , 招生 1492 名。
7月21日 市教育局向市政府教卫办提出补充报告,拟再试行办13个中专班,设置18个专业 , 招生 1460 名。
8 月 3 日市政府教卫办予以批复 , 同意市教育局招生计划。关于领导体制 , 市政府教卫办建议,待今后总结经验时再做决定。
8月4日 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颁布关于试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暂行规定》对学生入学、成绩考核、升留级、毕业、纪律考勤、休学、复学和退学、转学和转专业、奖励和处分等作了具体规定。
11月10日 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科教部职业教育司司长莱姆克为团长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职业教育代表团一行7人来沪参观。
1980 年
4月 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专业教育会议,明确中专校的办学要求与办学条件,确定了中专校老师评定职称的制度 , 适当提高了中专毕业生的待遇。
10月8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总结了建国30年来中专教育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了中专教育在新时期的任务,讨论了如何贯彻八字方针。为适应四化建设需要,上海中专在 80 年代应有较大的发展。
11月5日 教育部发布《关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确定和办好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的意见》,并确定全国 239 所中等专业学校为重点中专校,其中上海有7所:上海机器制造学校、上海化工学校、上海港湾学校、上海农业学校、上海第二医学院新华医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银行学校、上海商业学校。
12月1日 市教育局向教育部汇报上海市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情况:上海市从去年开始在普通高中试办中专班,今年秋季开始,又在市区普通高中试办附设职业班,其中一些普通中学试验改办职业中学。上海市郊县有 9 个县 30 多所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班。
1981 年
3月18-25日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交流恳谈会第三次友好访华团一行 13 人抵沪访问,了解上海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情况,先后访问盲童学校、静安区一中心、上海师范学院及上海机器制造学校等处。
9月 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评定职称试点工作于本月下旬开始。市教育局在上海机器制造学校、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上海市第四师范学校、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等四校进行试点。
l2月21-22日 市农委、市政府教卫办在崇明县召开上海农村教育会议,着重交流崇明县竖河公社党委重视教育,幼教、普教、职教、业教四种教育一起抓的经验。副市长杨皑出席会议并讲话。
1982 年
4月17日 市农村工作党委、市政府教卫办党组在上海县联合召开各县分管教育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和教育局党委书记会议,交流贯彻市农村教育会议的情况和经验,会议期间参观上海县和静安区职业技术教育成果展览会,并研究如何进一步改革农村教育等问题。
5月14日 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中专校政治课安排的意见》:(1)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理工科学校,学制为 3 年的可设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文科学校 ( 二年制财贸类 ),开设中共党史、哲学,并以政治经济学作为专业基础课。 (2)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专校 , 学制为四年的,可开中共党史、哲学常识、政治经济学;学制为三年的,可开哲学常识、政治经济学,同时开形势任务课 ( 包括形势任务、职业道德、法制、革命传统等 ) 。
6月1日 经市政府教卫办批准,华山中学附设美术师范班,学制四年,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以解决小学美术教师缺额颇大的困难。
10月4日 市教育局决定在本市 20 所中专学校试行新的《国家体锻标准》和做好验收工作。
11月12日 市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联合向市府提出《关于本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及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意见的请示》报告,对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班的培养目标、学制、开办和审批手续、领导体制、经费和人员编制、实习工场的收益和纳税、学生待遇、毕业生的安排等 8 方面提出意见。1983年2月22日市府批复同意 。
12月13日 市人民政府在上海戏曲学校礼堂召开上海市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各有关委、办、局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及中专校长等共200余人参加。全市此时已恢复和建立中等专业学校77所(不包括中师),在校学生 2.5 万余人,并有三届毕业生。这次会议主要讨论有关进一步办好中等专业学校和适当发展中等专业教育,以适应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总目标的要求。
1983 年
4月3日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办好与适当发展中等专业教育的报告的通知》。报告的指导思想是:“ 提高认识,促进改革,改善条件,适当发展 ”。具体措施:分期分批整顿现有的中专学校; 改善办学条件;调整配好领导班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当发展中专教育;逐步改革招生、毕业生分配办法;妥善解决有关部门占用的中专校舍;加强领导,改善领导管理体制等。
10月18日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原半工(农)半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学历工资等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上海补发近 3 万张半工半读中专毕业证书。
是年 教育部、财政部商定对教育部门办的职业高中,每年追加一次补助 5000 万元,上海分配到约 200 万元。
1984 年
9月3日 上海市教育局关于有关学校补发毕业证书发文:“根据教育部、劳动人事部 (83) 教计字 170 号及市府办公厅沪府办发(1984)45号文精神,市审批工作小组第一批审查批准下列一百八十六所半工半读中等技术(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同等学历对待,准予补发毕业证书。”并附第一批审查批准的 186 所学校名单及各校的毕业人数。
9月10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专业学校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上海中专思想政治工作作了多方面的加强。
10月30日 据市政府教卫办统计,上海市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工作,自1979年以来有较大进展:完全中校经过调整,从1979年的849所压制到320多所;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1984年全市中专、技校、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已占到整个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52%(市区57%,效县42%),从而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状况。
是年 为适应上海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应用性人才的迫切需求,要求每县办1所适应效县需要的中专学校;10个县实际共办各具特色的13所县属中专校。
是年 为加大上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力度,一批普通中学所设职业班改为独立建制的职业学校。市政府教卫组织教育、劳动、计划、财政等部门领导,赴苏南地区和山东省参观考察职业教育。
1985年
1月 上海由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市教育行政部门、中专校等教师、专家撰写出版《技术教育概论》一书。该书注意总结中国技术教育的经验,同时吸收一些国外技术教育的理论和经验,积极探索技术教育自身的规律。
1月3--4日 市府教卫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至北京分别向国家教育部和计委有关司、局汇报,将上海师范学院分院改办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并取得支持。
2月11日 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市政府教卫办《关于进一步改革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报告》。市政府教卫办报告要求统一认识,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逐步形成同普通教育并行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要求各区、县改办3-5所普通中学为中级职业技术学校;争取在1985年全市不能升入高中的七八万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或短期培训;郊县初中毕业生争取到1990年有三四万人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其余的尽可能接受短期职业技术培训。要逐步形成招收小学毕业,学制三~四年和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二年的初级职业学校(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四年和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1年的中等职业学校(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的职业大学(班)。当年,由普通中学改办的职业技术学校由原29所增至93所。
3月 上海市教育局把职业教育从普通教育中划出。
4月 由联邦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与上海市仪表局、上海市教育局签署协议,建立上海电子职业学校,由市仪表局主管。学校引进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作为中国职教“双元制模式的试点单位。
5月2日 全市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教育成果展览会在农业展览馆开幕,副市长刘振元等有关领导出席。
5月3日 市教育局向市政府教卫办提出《关于成立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请示报告》考虑列为事业编制10人,并聘请兼职研究人员若干名。5月23日,市政府教卫办批复同意设立。
5月14日 根据郊县经济发展和各行各业急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等专业人才的情况,市教育局印发《本市县办中专校〈制定三年制中专教学计划原则〉》,供各郊县中专校(班)参照执行。
6月 市教育局组织力量着手起草《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并广泛征求意见,于12月初拟定起草工作计划,送市人大审议。
6月12日 市政府教卫办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商定,同意由市教育部门组织力量着手起草上海市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8月 上海市职业技术学校试招“三加一”学制的学生(即招收已读过三年高中的毕业生,再读学制为一年的中级职业班)共招中级职业班22个,共820人。
10月 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明确职业学校办学方向,市教育局举办职业学校校长讲习班,着重介绍国民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关系;产业结构变化对人才的要求,共同探讨职业学校的管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11月 市教育局与有关主管业务局联合组成评估机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后,制定了《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方案》,并选择10所不同专业的中专校进行评估试点。
是年 职业教育获专款补助580万元。
1986年
1月17日 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鹏视察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并为该校题词。
1月28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关于成立全国中等专业学校十二门学科课程组的通知》。上海有任必(数学课程组组长)、胡伯权、张又昌、袁兆熊四名教师为学科课程组成员。
2月3—4日 市政府教卫办在上海交通运输学校召开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研讨会。主要对上海市“七五”期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模、领导体制、体系和学制,以及师资、经费和改革招工用人制度等进行研讨。
3月31日 市教育局颁发《上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包括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升留级及毕业、结业、奖惩等内容。
4月12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制定和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贯彻上述文件的实施意见。
4月18日 经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市教育局中等专业教育处和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合并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处。
4月30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普教与职教相互沟通,卢湾区试办初级职业学校。
5月17日 中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又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多次补充。
6月5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制订职业高中(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局发出贯彻上述文件的实施意见。
6月28日 市高教局、劳动局、人事局与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提出《关于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班的请示报告》。《报告》包括高职班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及学制、招生和办学审批手续、经费、师资、待遇和使用以及管理体制等内容。当年经市府与国家教委同意,在18所职工大学中试办19个专业的高等职业班,共招生 476 人。
7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提高对职业技术教育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明确 “七五”计划期间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和任务,讨论研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若干实际问题和有关政策。上海市副市长谢丽娟等参加了会议。上海代表介绍了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经验。
7月4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关于同意试办三所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的通知》,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 ( 原上海市电机制造学校 ) 是其中一所,实行专科与中专套办,招收初中毕业生,前两年只有中专学籍,二年后择优进入专科学习三年毕业,为专科学历;余下的仍留中专继续学习二年毕业,为中专学历。
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上海交通大学礼堂召开传达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会。
7月 上海市教育局职教处对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思想状况进行 4000 人的抽样问卷调查。形成《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
9月25-27日 市人民政府召开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来自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学校的 1000 多名代表参加。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贯彻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海市“六五” 计划期间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成绩与问题;交流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体会与经验;研究制定 “七五 ” 计划期间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方针 以及具体政策和措施 。
9月27日 市政府颁发《关于表彰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上海冶金局、上海港湾学校、崇明县竖河乡人民政府等 26 个单位被授予“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称号,王瑜等 56 人被授予“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工作者” 称号。
10月28日 市政府教卫办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建立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委员会的报告》。《报告》提出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府领导下,审核本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划、计划等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和指导协调,推动各行各业各系统积极举办多层次、多规格的职业教育。
11月22-27日 市人大代表51人分3组视察本市职业技术教育。代表认为职业技术教育开始得到重视,有了一定规模的发展,改变了过去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向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的中级人才,取得可喜成绩。同时还存在着领导体制与学制、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与规划、办学条件与质量等问题 o
12月12日 市政府教卫办召集部分高等院校讨论 1987 年举办职业教育师资班问题。 事后决定在华东化工学院与第二工业大学分别办班。
12月29日 市政府教卫办提出《关于初、中级职业技术教育使用教育费附加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本市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有23%用于、中级职业技术教育。
12月 上海市教育局召开“上海市职业学校职业道德研讨会”,并编印《职业道德教育研讨会教材选编》。
是年 经国家教委批准,第四师范学校升格为上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升格为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大专层次的小学、幼儿园师资。
1987 年
2月10日 市政府教卫办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规划、广开门路,确保职教师资有稳定的来源,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在职教师。
5月7日 上海市编制委员会、市教育局,印发《上海市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 职业学校(班)、幼儿园、特殊教育和校外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标准 ( 试行 ) 》。
5月9日 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教卫办《关于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职责的暂行规定》,用以加强和改进对本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暂行规定》对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教卫办、市高教局、教育局、劳动局的主要职责,区县教育局、办学部门和联办部门及市综合部门的主要职责,均作了相应规定。
是日 上海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处建立上海职业高中评估组,拟定《上海市职业高级中学评估指标体系》。
8月29日 市政府教卫办、计委、财政局、高教局、教育局共同讨论,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的上海市3个项目为上海技术师院、经济管理学校和市职教中心。
9月25日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自 198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学校的开办、调整和撤销,校长,教师,学生,经费,办学主管部门,奖励和惩罚,附则等9章37条。
是日 上海市教育局与市经委、财贸办、建委、交通办、卫生局等联合组成5个系统评估组,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
10月6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全国中专教改座谈会文件的通知》,会议提出学校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要,要加强实践,要把教学、技术服务(社会服务)、生产实践三结合。上海市教育局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
是年 上海市教育局和昌平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分别承担国家教委委托汽车维修和服装制作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编写这两个专业的系列教材。
1988 年
1月9日 市政府教卫办召开学习、宣传《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大型座谈会,副市长 谢丽娟参加并讲话。
3月1日 《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3月26日 市教育局在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举办首届全市职业学校 ( 职业高中 ) 操作技能汇报表演赛。
4月7日 市政府教卫办、市人事局颁布《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6月 上海电机专科学校校长严雪怡主编的《中专教育概论》一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 阐述中等专业教育的基本规律。
8月5日 市政府教卫办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中级职业学校 ( 职业中学 ) 办学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10月 上海市教育局组织编写《职业道德常识》教材。
10~12月 市教育局、劳动局根据市府统一规定 , 布置各主管部门、区、县与三类职业技术学校对《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 , 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由两个局分别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10月31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报送《世界银行贷款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建议书》,上海获得世界银行贷款的有上海市职教中心、上海经济管理学校和上海市技术师范学院。
是年 中华职校建校 70 周年 ,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江泽民题词:“双手万能”
1989 年
2月20日 国家教委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在中等学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经验,认为卢湾区在进行中学职业指导的实验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经验,要求各地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验情况 , 参照执行。
6月26~28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上海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 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7月27日 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上海市中专、职校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上海市中专、职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计划 ) 教育科研市级课题、科学论文、报告及其他学术论著和科研成果 , 评选中专、职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 , 作为日常办 事机构。
10月4日 市教育局、劳动局颁布《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考核暂行办法》。
11月11日 市教育局发布《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办法》。
是年 上海市教育局在中等师范学校中实施《上海市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大纲》、《上海市中等师范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师范生管理手册》。
是年 上海市教育局在国家教育委员会职教司直接领导下 , 参与制订全国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1990 年
4月26日 市教育局转发国家教委《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领导体制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中等专业学校原则上继续推行校长负责制: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及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等不同情况,也可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6月21日 上海市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成立。
8月13日 上海市组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语文、政治等13个学科组负责评审资格。
9月13日 中国和联邦德国合作的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挂牌成立,联邦德国驻沪领事特奥多尔女士为研究所揭牌。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为上海地区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作典型试验,为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咨询与服务。
10月 上海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处编写的《翠叶春晓》出版,汇集了 32 所职业学校的办学经验和特色。
11月16-19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上海等地方代表参加了会议。
12月14日 市委宣传部、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及《上海市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制教育纲要 ( 试行 ) 》,并在市政府大礼堂召开会议。副市长谢丽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孙刚、市教育局局长袁采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要求各校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法制教育系统化,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是年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学校,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市旅游服务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化工工业学校通过首批重点项目装备评审。
1991 年
1月 上海市统计职校、卢湾区职教中心及和平职校近百名学生参加全国第四次人口的普查工作。其中有4人去北京参加全国录入员大赛,分别获奖。
1月15日 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上海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上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上海华山美术职业学校首批认定为全国省部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
1月18-21日 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 206 所首批全国重点职业高中,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者有323名 , 表彰了104所科教兴农先进学校和92名回乡学农优秀生。副市长谢丽娟等参加会议。
4月 上海市教育局转发国家教委《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周 ”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局于当年5月4日--5月10日举行了上海市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学雷锋为民服务周”, 并规定每年在同一时间举办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系统 “学雷锋为 民服务周 ”。
5月 举行上海市首届中专、职校学生运动会,共设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体育表演等6个项目的比赛。有76所中专校、20个区县职校、451个队、627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副市长谢丽娟出席开幕式并致词。本届运动会开幕式以新颖、活泼、美观、精彩的表演,得到市领导和国家教委有关部门领导的赞扬。
7月 上海市教育局颁布《上海市职业学校体育纲要》。同时规定了职业学校的德育目标、德育原则、德育途径、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等。
10月 市教育局、市体委、市卫生局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所取得的数据又经市体育科研所统计处理,制定了《上海市中专学生体质评价表》,供上海中专校对学生进行体质评价和体质研究时的参照。
11月7-9日 国家教委职教司在上海召开 “ 部分省市中专校合格评估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 “普通中专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最低合格标准 ”。上海有40所中专校列席听取了会议的报告。
12月25日 市教育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通知》。国务院的《决定》要求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积极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采取有力政策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基本建设,加强和改善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2月31日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卢湾区职业教育中心、曹阳职业技术学校、静安职业学校、国际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统计职业技术学校、崇明县竖河职业技术学校等六所学校被定为第二批上海市重点职业高中。
是年 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承接国家教委职教司拟订《商业营销》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编写“商业营销”专业系列教材。
1992 年
1月2日 上海中专、职校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对1990年批准的第一批课题中已完成的8个课题进行了评奖,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2个;并对群众性教育科研成果进行了评选;同时批准了第二批教育科研课题 17 个。
1月5日 经有关部门协商,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副市长谢丽娟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教卫办薛喜民担任,副主任凌同光、姜跃中。
3月21日 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上海市交通学校召开,副市长谢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教卫办副主任薛喜民作工作报告。
4月16日 市政府教卫党委召开“上海中专校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交流会”,会上有7所学校交流了经验,并讨论了如何贯彻市教卫党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专学校政治理论教育的几点意见》。
6月5日 市教育局职教处召开“上海中专校规范化教学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交流了经验,并讨论了如何贯彻实行上海市中专《教学管理手册》以及其相配套的三个计算机 软件。
6月15-20日 国家教委在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举办了DACUM研讨班,上海电机、邮电、建工、航空、交通等校参加研讨。
6月17日 召开上海中专校长工作会议,积极研讨如何抓住时机,深化中专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8月 上海青年报社、上海教育局合编《趁我们还年轻一一中专生成才之路》一书出版,主要把上海市各中专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经验汇编成册。
9月7日 《上海中专信息》公布了 1990-1992 年上海职教先进L(中专系统)集体12个,先进个人15人;公布了 1992 年上海中专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选活动获一等奖4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35人,实验教材教法改革奖1人,优秀组织奖8 人。
11月5日 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复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同意该会所属科教服务部设在上海并挂靠在市政府教卫办。
11月 上海出版《上海郊县中专教育》一书,介绍上海郊县各县办中专校如何适应市郊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办好农村中专教育。
12月 上海市教育局制定《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上海市职业学校各专业类学生行为规范》作为《德育纲要》的配套文件。
12月中旬 国家教委职教司召开普通中专学校教育评估研讨会,在总结1991年合格评估和1992年水平评估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拟订了遴选国家重点及省部重点中专的指导思想、原则、条件和具体办法。
是年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教服务部主办的上海东亚职业进修学院正式成立。
是年 上海首次开展中专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选活动。
是年 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接受国家教委职教司承担组织职业高中汽车维修专业系列教材9套和计算机专业系列教材12 套的教材编写任务。
是年起 上海市中专校首先在上海市第一人民警察学校、上海市邮电学校、上海市化学工业学校和上海市电子工业学校的部分专业中进行增加能力测试的试点工作。测试成绩作为录取条件之一。
1993 年
3月11日 市教育局为学习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召开了中专校长会,会议就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 ,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拓教改新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中专改革步伐进行了积极的研讨。
5月26日 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于5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化上海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思路》共分三个部分:(l)上海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2)深化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3)深化改革的内容。
6月6日 上海36所中专校用联合集资的方法成立“上海中专联合实业公司”, 旨在充分发挥中专校技术培训、科技服务、校办产业的联合优势,发展校办产业,走产教结合的道路。
7月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在中专校校长会上提出中专教改的7个方面 :适应社会需求,扩大人才供给;改革传统体制,适应市场经济;加强德育工作,提高思想工作水平;改革课程体系,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增加教师收入;增加学校技人,提高办学效益;适应上海现代化,建一流水平中专。
8月 上海出版《上海中专教学法改革论文集,收辑了在上海中专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论文和部分优秀教案。
8月 上海市评出重点中专校23所,占全市中专校数的 25.8%o
9月10日 在上海市庆祝第九届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会上,中专教育系统有103名 教职工受到表彰 , 其中87名教师获得“海市园丁奖”。
9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发起组织的上海高等职业教育研讨会召开。
9月 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改建为上海东沪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交通局职工大学改建为上海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0月 市政府教卫办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商定,根据近几年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变化情况 , 组织力量着手修改《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
10月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职教发展新思路》一书 , 收辑了由新民晚报与上海中华职教社联合举办的亿嘉亿杯“职教发展新思路” 征文获奖作品及特约文章 60 篇。
11月 市卫生系统召开“上海中等卫护校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交流与研讨。
是年 上海中专毕业生分配有新举措 , 即对今年中专毕业生就业 , 采取学生填报就业志愿、主管局或学校推荐 , 学校与用人单位 “供需见面” 、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 在一定范围内的双向选择的办法。
是年 利用城市教育费附加 ( 职业教育部分 ), 对上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施第二期重点项目装备计划 , 当年完成 14个项目,总金额 1874 万元,其中职教附加费 1050 万元。
是年 上海有职业学校89所,另在132个普通中学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附设职业班;职业学校 ( 班 ) 招生 34301人,全市职业学校教育经费达到 7513 万元。
是年 上海市开展技校“选优评估”工作,12所学校评为省 ( 部 ) 级重点;部分学校开始自主招生。
1994 年
2月 上海中等专业学校第二轮办学水平评估告一段落,在90所中专校中有62所学校达到合格标准,其中17所学校达到优秀等级(A级)、28所达到良好等级(B级) 。另外,有32所学校申请参加重点学校评选,其中23所被评为“市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
4月24日 上海市教育局在上海商业职业学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上海市职业学校《职业道德》师范培训班”全市有80名教师参加培训班。
4月28日 上海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会议在上海工业展览中心召开,副市长谢丽娟、国家劳动局培训司司长李亨业等参加会议并分别讲了话。
4月 上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技术技能考核中心成立。
6月 上海市教育局召开上海市职业学校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德育纲要》经验交流会。会后编辑了《上海市职业学校德育交流会论文选》。
6月30日~7月4日 经济发达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上海市黄浦区少年宫内举行。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上海市副市长谢丽娟等出席会议。广东、福建沿海地区、江浙经济发达地区近100人参加。
7月 经国家教委批准:上海市化工学校、上海市商业学校、上海市邮电学校、上海市第一人民警察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和上海港湾学校等9所中专校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并授予铜牌。
9月 根据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职业教育领域加强合作发展的联合声明,在北京召开了中德职业教育第一次部长级会议,会上双方提出以上海为试点,建立中德垮企业培训项目(简称 AWW), 德方政府为此提供500万马克的援助。
是年 国家教委批准全国10所专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上海邮电学校是其中一所。
是年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并完成《实施德育系统工程的调研与对策》的重点研究课题。
是年 上海20所职校获得重点项目装备(其中中专7所、技校6所、职校7所), 总金额2271万元。
是年 上海首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立。
1995 年
2月5日 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经修改后的《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3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 ( 由原上海市高教局、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政府教卫办的有关部门合并而成)。
3月25日 上海友谊会堂召开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会上副市长谢丽娟作报告。同时还举行经验交流,表彰上海市职教先进工作者,还得到上海教育基金会的重奖。
5月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上海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市商业一局职工大学、市粮食局职工大学、市供销社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上海市商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月18~20日 国家教委职教司在上海召开电机技术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 、防灾技术专科学校、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到会并讲话。
5月19日 市教委同意同济大学职教学院在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招收职教师资班。招生对象由学校经过推荐,经过招生单位面试、考核录取。
6月23日 市教委决定:自1995年下半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调整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教学时间。
是日 逸夫职校等9所学校被确定为重点职校。至此,本市重点职校已达20所,约占全市职校的22% 。
7月11日 原市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委员会改为上海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主任谢丽娟,常务副主任薛喜民,副主任为祝均一,下设办公室,地点设于市教委职教办。
8月14日 中德跨企业培训项目办公室成立。目的为中国上海、上海周边地区的中德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和零配件商培训和咨询。
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9月起正式施行。市长徐匡迪为此发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法》电视讲话。
9月14日 市教委正式提出申请,要求将上海交通运输职工大学与上海市交通学校合并改制为上海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9月26日 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正式成立。副市长谢丽娟任主任 , 市教委副主任薛喜民任常务副主任,市经委副主任祝均一任副主任。
10月21日--12月25日 举行上海市第二届中专、职校、技校学生运动会,共设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广播操等六个项目的比赛,有81所中专校、20个区、县职校和21个主管局技校、5592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副市长谢丽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本届运动会开幕式有12000余名学生参加活动。
11月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经市教委批准正式成立。该校系长宁区两所省(市) 级重点职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和上海市群联职业技术学校合并而成。
12月7日 成立市教委职业技术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
是年 经上海市教委批准,建立上海市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为综合类培训基地;上海职教研究所为管理类培训基地;上海市卫生学校为卫生类培训基地;上海市财经学校为财经类培训基地;上海市交通学校为交通类培训基地;上海市商业职业学校为商业类培训基地;上海市旅游服务职业技术学校为旅游类培训基地;上海市冶金工业学校为冶金类培训基地;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为建筑类培训基地;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为计算机类培训基地;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为现代教学手段培训基地;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为中德培训基地;上海市劳动局第二技工学校为机电类培训基地。
是年 市劳动局根据国家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的要求,为了逐步建立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网络,准确地评价毕(结)业生的技能水平,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双证制”的要求,对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结)业学生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提出五条意见。
是年 上海市教委与上海市财政局继续实施第三期重点项目装备计划,第三期从1995年到1997年,三年集中投入 7500 万元装备80个项目,投入的经费应用于设备建设。1995年,装备量为 2500 万元。
1996 年
3月12日 上海第二师范、松江师范被评为1995年上海市造林绿化 “十佳学校”。
3月19日 经市教委研究,成立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道德教育讲师团 , 聘请 包起帆、马桂宁、公举东、钱进、施柏兴、云慧依、陈磊、杨山仙、赵春芳 9 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生产能手为讲师团成员。
4月6~30日 市教委举办上海市职业技术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赛。
4月10日 市教委成立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委员会 , 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公机构。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 , 完成10门公共课和18个典型专业、工种的课程改革、编写出部分示范性教材。课程、教材不断试研、评价、修改、总结和研究 , 在10年左右时间内基本形成一个反映中国特点,上海特色 , 时代特征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课程、教材体系。简称'10181' 工程。
4月16日 国家教委认定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上海市有7所:上海市旅游服务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崇明竖河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4月16日 经市教委批准 ,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举行授牌仪式。
8月11日 上海市教委转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等7部委《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8月21日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至立、副市长龚学平及市教委领导王荣华、郑令德、薛喜民等视察长宁区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国际旅游职业技术学校东部、商业学校及劳二技校,举行专题座谈。
8月3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贯彻《职业教育法》实施的力度 , 推动《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 , 动员全社会学习贯彻《职业教育法》 , 促使上海市的职业教育再上一个台阶 , 上海市副市长龚学平发表电视讲话。
10月10日 市教委根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 并参照国家教委的模式 , 经党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 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职业教育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郑令德 , 副组长薛喜民、张伟江、凌同光。
1997 年
3月 市政府教委、计委、人事局、公安局、粮食局联合发文《关于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了招生收费并轨改革的通知》,指出:普通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原来的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计划 ( 含委托培养的自费生 ) 合并成国家任务收费生计划, 实行招生计划 , 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三统一。
3月15日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洽谈会暨上海市教委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 地点在上海市第一师范学校举行。
3月24日 由外商泰国正大集团赞助的上海市大江职业学校在松江县新城区举行落成典礼。市政协副主席谢丽娟、市政府副秘书长殷一璀、市教卫党委书记王荣华、市教委副主任薛喜民、松江县党政领导、泰国正大集团名誉董事长谢大民出席落成典礼。
6月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职业学校正式成立。
10月 市教委召开上海市高职会议 , 就今后上海高职试点提出了要求 , 同时下发《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
11月 市教委召开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的教学经验交流会 , 颁发《关于加强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知 ” 就校外教学点的申办资格和条件、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管理及申报程序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全市有11所普通高等学校设置35个高职试点专业 ,加上成人教育院校共招生 1525 人,其中一部分招收中 专、职校、技校应届毕业生 ( 简称 “三校生 ”) 考试科目分文化课 ( 语、数、外 ) 和专业技能两 部分。
是年秋 上海市教委实行中专招生改革 , 全市实施普通中专招生收费并轨。并轨后,实行统一的招生计划、统一的录取标准、统一的收费标准 , 形成职业教育的成本由国家、社会、 个人共同承担的机制。
1998 年
3月 上海举行第三届职教运动会。
3月 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第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一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学院总部设在中山西路 2271号。
3月26日 副市长周慕尧视察本市职教工作。周慕尧视察闸北旅游职业学校等职校。市教卫党委书记王荣华等陪同视察。
4月9~10日 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松江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殷一璀主持会议 , 副市长周慕尧作重要讲话。大会印发了有关 “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现代化标志性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等8项工程实施方案。
5月5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职业技术教育信息部成立 , 职教信息部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
6月12日 由市教委召开的上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召开。
9月12日 举行上海房地产学校 ( 上海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 落成仪式。
10月14日 经市府批准 , 原冶金控股集团公司所属的东沪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冶金工业学校划归市教委主管并举行签字仪式。
10月26~28日 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主办 “21 世纪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与改革趋势国际研讨会” 。会议就面向 21 世纪高科技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等展开了讨论。
是年 市教委颁发《上海市建设一流职业教育总体规划》。
是年 实施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现代化实事工程 (8 项 ) 。
1999 年
3月25日 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学改革交流会在上海逸夫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3月 上海教委举办上海市中专、职校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 近百所学校积极参与。于11月结束。
3月 上海市教委组织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加上海市金孔雀舞蹈节,有近 40 所学校获得市级比赛奖。于 12 月结束。
5月27日 上海市职业技术学校第三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开始,活动按初评、复评、总评三个阶段进行。
8月 教育部召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调整会议,上海市教委作大会经验介绍。
9月 市教委在同济大学召开上海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总结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研究、制订了今后上海高职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上海高职教育特色。
10月 由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上海市成人教育研究所与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
11月23日上海市教委职教办在上海化工学校召开现代教学技术现场交流会,会上推广了上海化工学校、东辉职业技术学校的经验。
12月 上海职教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目标完成,相继建成城市建设与管理、汽车工程、都市农业实训中心、实训中心设备总值达4000万元,由政府扶植、学校自筹和企业赞助资金和设备达到2500万元。
年底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立达15所。
是年 市教委组织专家论证并批准上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50余个重点专业(工种)建设,分两批实施,投入经费6000万元。
是年 完成市府实事项目6项。中职3项:东辉职校新建、农业学校的改建、房地产学校二期工程(体育馆)建设;高职3 项:交大农学院都市农业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技术学院市农校分院的建成招生、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城市建设与管理实训基地建设和房地产分院建成招生、第二工业大学办学用地扩展等。
2000 年
1月22日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召开,副市长周慕尧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职成教司副司长刘占山到会讲话。
3月15日 经上海市教委批准,华东师范大学等27所高校在2000年试办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采取“三三分段”制,即前3年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制,列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后3年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制,列入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3月17日经市教委批准,全市从2000年起开展中专、职校、技校优秀毕业生保送、推荐进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试点工作 , 并制订了2000年上海市中专、职校和技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保送推荐进入普通高等院校试行办法。
3月17日-9月4日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上海市43所高职学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3月28日 上海市商业学校与澳大利亚西南悉尼学院 TAFE 课程合作办班,设置 “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两个专业 , 学制为四年。
5月19日市教委同意在上海建立上海市旅游实训中心(上海天平宾馆)并于12月1日在徐汇职校落成揭牌。至此,上海已有5所实训中心。另4所为:上海市汽车工程实训中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实训中心(同济大学) 、上海机电实训中心(中山西路1247号)、上海市都市农业实训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
5月31日 国家教育部公布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全国共有960所,其中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16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学校、上海市商业学校、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上海市二医大附属卫生学校、上海港湾学校、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上海市青浦水产学校、上海市石化工业学校、上海海运学校、中国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职业技术学校11所(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南湖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旅游服务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崇明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上海松江大江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5月23日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等16所学校试办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学制为4年。
8月1日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市化学工业学校、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及卢湾区教育局所属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
8月3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原来的职业教育办公室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合并成立“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9月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上海市代表在会上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要求的高质量师资队伍》的发言。
10月24日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举办 ' 经济全球化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 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就新世纪职业教育如何深化改革与持续发展进行交流和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2月28日 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10所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落成典礼大会在上海市南湖职业技术学校举行,副市长周慕尧出席大会并讲话。10所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上海石化工业学校、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上海市农业学校、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工商信息学校、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中国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市松江大江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是年 由上海市教委组编《迈向新世纪一一上海职业技术教育风采录》画册出版,由市委书记黄菊、副市长周慕尧分别写贺词;陈铁迪、王力平、龚学平、黄尧、王荣华、张伟江、薛喜民分别题词。
是年 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已从1991年的95所调整至83所;职业技术学校从1991年的76所调整至60所。
甘肃轨道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东校区共有三大类专业,机车车辆类、铁道运营类和轨道基础保障类。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路501号
联系电话:400-0931-658 网址:
http://www.gs-y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