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某副教授日前惊世骇俗的一趴,不但让自己上了媒体头条,也让教育界同仁们的眼镜跌落一地。
身为师长,甘愿趴在地上,让上百名学生从身上跨过,希望借此培养学生敢于“否定权威、反抗权贵的精神”,如此另类的教育方法,说是一场行为艺术也毫不为过。有好事媒体将之与韩信当年甘受“胯下之辱”相提并论,虽不完全准确,亦相去不远。对于副教授的这一异常做法,有人点赞,有人猛批,公说公理,婆说婆理,无须赘述。但笔者想到的一个问题是:这位副教授做法的对错利弊暂且不论,作为一名教师,他的行为值得效法吗?他的行为又能起到怎样的示范效应?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是对教师职业特征的精辟总结。说到“师范”一词,在中国古典文献中,其意为“可以师法的模范”。西汉文学家扬雄的《法言》中有句话,“师者,人之模范也”。据考证,这是我国有据可查的文献中,第一次将“师”和“范”二字联系起来使用,明确强调了教师所负有的塑造教育对象的重大责任。可惜的是,时至今日,有的教师未必不明白这个道理,却做出了错误的示范。
据媒体报道,湖南某地多名校长教师日前在上班时间打牌,结果被纪检部门逮个正着。要是不涉嫌赌博,闲时喝个茶、打个牌原本不算大事,但教师如果是在上班时间打牌,那就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仔细一看新闻,原来涉事的校长、教师竟然还是在一所教师进修学校供职。此事若是让孔老夫子撞见,以他老人家的暴脾气,是否又要大吼一声“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笔者看来,比上班时间打牌这种行为本身更值得忧虑的,是这些教育工作者给其他教师尤其是学生,做出了错误示范。如果不及时刹住这种不良风气,其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
如果说上班时间打牌的错误示范效应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有的教师的一些行为界定起来,就要复杂得多。日前,一组中学女教师抱着患病孩子上课的照片在网络媒体上大面积转载,引发的话题争议,甚至远远超出了教育范畴,成为一桩社会焦点舆情事件。纵观此事的发展进程,让人颇有“且喜且忧”之感。喜的是,此事见诸媒体后,善意伴随着善款接连不断地涌向那位女教师。有媒体报道称,仅4天时间,女教师就收到百万的捐款。有了这笔钱,女教师的孩子的幼小生命就有了保全的物质基础。透过这件事,我们也看到,这仍然是一个充满善意和善举的社会,“扶危济困”“仗义疏财”的优良文化基因依然流淌在国人的道德血液中。忧的是,为什么我们没有在女教师抱着孩子走上讲台之前,就以制度和机制的力量,让其得到必要的救助?接下来一个个更为严峻的问题是:我们的社会还有多少个类似的家庭?他们又要靠什么走出困境?难道他们也要学习女教师的做法,抱着孩子走上工作岗位,以引起关注?从这个角度来说,女教师抱着孩子走上讲台所起的示范效应,是值得忧虑的。那些与之相关的机构和个人,脸红过后,是否也应该拿出些具体行动?难道我们真的还要看到更多类似事件上演吗?
当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困难尤其是大病之困时,通过媒体等公共平台向社会求援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渠道。日前,多家媒体接连报道了几起大学生在校期间募捐救助家人,毕业后积极还款的案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几千年来都是中国人崇尚的道德准则,难怪有人评论说,从这几位大学生身上看到了古士之风。
这几位大学生并非教师,但他们恪守信义、以德报德之举,绝对符合“师者,人之模范也”的标准。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如果孔老夫子尚在,见到几位这样的年轻人走在前面,想必也会感慨良多,用手指着年轻人的背影说:“这样的年轻人,可以做我的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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