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技校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鼓励企业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大专毕业生确定工资待遇。同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由于“含金量”丰富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 金秋八月开学季,人社部发布的《意见》让技工院校师生感到十分的惊喜。因为,改革终于拉开了序幕。 针对目前技工院校教师和毕业生政策待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意见》首次提出,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明确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 同时,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在军队招收士官方面,《意见》明确,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并规定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都要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技术工人可考公务员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无疑,这是给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设计了新的成长通道。 在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适合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技工院校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而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可采取弹性学制,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取得相应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普通技校、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在办学层次、培养能力、学校软硬件、承担培养任务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为了充分体现分类指导,进一步突出技工院校办学特色,《意见》还首次明确了三类技工院校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在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明确,将加大技工院校资金支持力度,改善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 《意见》强调,要利用好现有的各项资金渠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及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 同时,考虑今后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需要,人社部还将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积极争取对技工院校发展专项建设资金的支持。 蓝图已经勾勒出来 事实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已然将技工院校发展的美好蓝图勾勒出来: 到“十二五”末,全国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0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800万人次。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国建设5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20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00所示范性普通技工学校和10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意见》,许多技工院校师生表示,这是他们期待了多年的改革。而技工院校的校长们则认为,这是近年来针对技工院校改革最富“含金量”的一个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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