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青岛平度市教体局“视隐患为事故”,创新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固定帮包督查和“半日督查”等“六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突出抓实校园安全“预防”环节,从根本上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级”校园安全机制是:第一级建立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先后印发《平度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办法》、《 校长、园长实地巡查校园安全隐患制度和安全隐患月报制度》、《校园“安全隐患首遇责任制”》,对中小学、幼儿园自查自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基层单位积极、主动地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第二级建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对应互查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对应互查制度的通知》,要求本地小学督查本地幼儿园,本地初中督查本地小学,相邻的高中、初中相互督查。根据局安全督查工作要求,负责督查学校按时完成督查任务并及时报送督查结果。督查工作质量和督查结果纳入督查学校与被督查学校年终综合评估考核。第三级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全员全面长期固定帮包督查机制。印发《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实行全员全面长期固定帮包督查的通知》,要求帮包督查人员每月到所帮包中小学、幼儿园督查一次,并填写《平度市教体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全面长期固定帮包督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记录表》,对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向教体局相关科室反映。第四级建立局安全工作大队督查机制。根据《关于在教育重要领域组建工作督查大队的通知》规定,安全办选拔了27名业务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办主任,组成局安全工作督查大队,组建后受政策法规科(教育督查)、安全办双重领导调度。根据局统一部署,按照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并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及时报送结果(含照片、视频等资料)。督查队长及时整理督查通报,经局领导审签后下发。督查结果将视情纳入被督查学校年终综合评估考核。第五级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联管机制。印发《平度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查,齐抓共管。一是由市综治委会同教育、公安、交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城建、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非法营运车辆、黑网吧、“三室一厅”、非法出版物、非法搭建物、游商浮贩、摊位商店、加油站、煤气站、压力容器、用电线路等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强化“警教共建”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每学期1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报告。落实“一校一警”,公安部门派出1名警员常驻中小学、幼儿园,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力度。 第六级完善安全工作“半日督查”机制。局分管领导、安全办工作人员半日在局机关工作,半日深入基层学校、幼儿园督查。督查组实地查看,逐校督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以平教体函的形式通知被检中小学、幼儿园,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报告和附整改图片的材料限期报安全办。对前期已督查过的中小学、幼儿园,随机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督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已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督促其及时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做好防范措施,自身无法整改的按程序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体局业务科室,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则,仍进行扣分。督查结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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