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扬州市促进幼儿园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该市将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积极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 《方案》提出,到2020年,新建普惠性幼儿园52所;适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0%以上,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普惠性幼儿园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专任教师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 《方案》要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另外,将进一步落实预算内生均拨款政策。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省优质园不得低于300元,其他公办园不得低于200元。到2019年,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参照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一半执行。 |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