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今年天津市区两级财政增加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在校学生折算后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为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今后,选择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和中学生每年所缴费用将分别减少1300元和1450元。”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继续按照现行转移支付规模和分担比例安排;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天津市和区财政共同承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今后,天津各区将结合本地实有人口居住情况、趋势和区域发展规划,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本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近几年来,天津义务教育学生规模持续增加,学生流动性加大。规范扶持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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