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开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健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按照要求,评选将向一线教师倾斜,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不能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1/2。 此次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味着全省各级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馆与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以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校(园)长、教研员都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讲课答辩成绩两年有效,在讲课答辩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基础上,专家评议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只要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人员全部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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