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对中小学校及其教师的教育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偿补课现象表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知识及其传播就可能成为一种商业化行为,师生之间的知识传承关系就可能被解构,对知识的追求就可能演变成一种金钱交易。其结果是一些人有可能会为了经济目的而背离教育本该有的宗旨,变公共资源为私人资源,变公共利益为私人利益,模糊甚至抛弃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
余雅风: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有偿补课是指公立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收取经济报酬,对学生开展的补课、家教、辅导等行为。且不提有偿补课中出现的体罚、侮辱、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偿补课客观上还具有以下负面影响:(1)有偿补课主要涉及应试科目、部分教师,造成教师之间收入上的不平等甚至分化,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使学校教育偏科现象进一步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2)有偿补课需要学生家庭具有一定支付能力,造成学生之间由于经济原因而形成的不平等,有的成为学生家庭严重的负担;(3)有偿补课以收费为主要目的,它使师生关系添加了权力与金钱交易,导致教师权威受损,教师职业的社会声望下降,教育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对此,教育部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职业行为。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以及教育的内在要求看,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孟繁华:对有偿补课的危害性要有充分认识
扎实有序地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对于维护教师群落生态、彰显学校组织宗旨使命以及明确义务教育公共产品属性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明确政府,主要是教育部门的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法定责任合理为。
陈鹏:国外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法律规制
在世界各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各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者都意识到,对有偿补课,特别是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不能放任其发展,这将对学校教育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还将冲击整个社会的教育公平,强化社会分层。
张志勇:坚定不移地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
近日,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对切实纠正教育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及校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全面学习、深入贯彻《规定》精神,深刻认识中小学公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重要危害,严禁中小学公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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