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从2016到2020年,福建省和国务院侨办将每年按1:2的投资比例给华侨大学增拨专项资金,共建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学校进一步促进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奖项的显著突破,进一步提升“三侨一台”(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学生与境外学生的教育水平。
协议还提到,华侨大学要更好发挥侨校优势、对台合作优势、对外交往合作优势;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为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见证者作用;促进两岸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对接;进一步服务福建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发展。
据了解,自1996年起,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已签订四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实施共建后,华侨大学仍为国务院侨办直属高校,其行政隶属关系、经费投资渠道和人事管理体制等保持不变。国务院侨办进一步支持学校参与侨务政策理论研究,扩大华侨大学在侨界的影响,在国家侨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创办于1960年的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校区分别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中国华侨、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