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职业需求及就业形势的加速变化使得职业的流动性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进而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报告中指出,“教育应该帮助青年人在谋求职业时有最适度的流动性,便于他从一个职业转移到另一个职业或从一个职业的一部分转移到另一部分。”同年,德国首次提出了“关键能力”(即核心技能)的概念。
什么是核心技能
人的职业能力结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职业特定技能、行业通用技能和职业核心技能。其中的职业核心技能指的是具体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以外的能力,它作为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常被称为跨职业能力或“可携带的技能”。
对于职业核心技能所包含的内容,不同国家做出了异曲同工的设置,如英国认可的六种核心技能包括:交流、数字运用、信息技术、与人合作、自我学习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职业核心技能的发展成为面对复杂多样就业形势的一个战略性选择,具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哲学意味,也体现了异中求同、大道从简的思维方式,在技能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备一定职业核心技能的劳动者具有起点高、可塑性强等特点,这使其在职业生涯中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只要加以专业技能的培训,便可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持续创造价值。
如何培养核心技能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往往更关注职业特定技能和行业通用技能的训练,而对职业核心技能普遍关注不够。职业核心技能的培养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载体与评价方式。
职业核心技能相关课程设置可依托两种模式。一种是独立式课程,即针对某一具体职业核心技能设置专项培训课程,实施单项训练。二是嵌入式课程,即以专业知识及技能课程为载体,植入核心技能的训练模块或者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国外使用比较多的教学方法有工作坊、学习伙伴模型、虚拟课堂、模拟情境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
由于职业核心技能的培养周期较长,所以其评价方式最显著的特征是,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导,通过档案袋等具体方法,记录、考查学生核心技能的发展过程,关注学生的个性化表现。
在职业核心技能的培养方面,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表现较为突出。英国主要通过获得国家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单独培训以及通过普职学校相关课程设置等进行核心技能的培养。评价方面,英国制定了核心技能国家标准体系,对六项核心技能分别设置了五个等级,由专门的考核认证机构进行考核,通过者可获得核心技能证书。
在基础教育阶段渗透
职业核心技能不仅可以给职业教育对象扎实的、可迁移的、受用终身的技能基础,也可以给普通教育对象基本的职业准备,同时成为提高公民综合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较之专业技能,职业核心技能培养周期更长,故从基础教育阶段开始势在必行。从个人职业历程投入的角度来讲,此举也有着“低成本、高效率”的效果。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需要加强核心技能的培养,这既是素质教育的诉求,也是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
德国和澳大利亚将职业核心技能在基础教育阶段渗透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德国中小学教育中,关键能力的提升与教学内容及环节紧密结合,如巴伐利亚州、图林根州等地的文理中学,在教学计划中均提到了关键能力的四个方面,即自我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专业能力,并将其作为教育教学的核心目标之一。澳大利亚普遍认可的关键能力有七种:收集、分析和组织信息的能力,交流思想和信息的能力,筹划和组织活动的能力,与他人或团队合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数字概念和方法的能力,运用技术手段的能力,这七种能力在澳大利亚基础教育的考试考核方面均得以突出体现。
职业核心技能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但因其理念中存在部分理想主义色彩,在实践中,若缺少扎实的载体和实施模式,缺乏准确坚实的定位,容易走入形同虚设的困境。另外,在强调职业核心技能的同时,也不能降低对专业技能的关注度。在从业过程中,专业技能是显性的,直接关系到各职业岗位工作能否顺利运行,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职业核心技能更具隐性特点,它影响的是工作开展的质量和长远发展,具有全局性作用。因此,这两大类技能在实际培养中不可偏废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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